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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T502-0013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8-09 00:0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TCL 科学园区项目(宗地号T502-0013)位于南山区西丽街道中山园路1001号,用地面积为263332.68平方米,已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字01-2006-0186号)。TCL 光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规定》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项目名称由“TCL高科技工业园”调整为“TCL 科学园区”。

  (二)宗地号由T502-0013变更为T502-0018。

  (三)用地面积:由“263332.68平方米”调整为“242812.2平方米”。

  (四)容积率:由“≤1.66”调整为“≤2.21”。

  (五)建筑面积:由“438690平方米,其中工业研发厂区392690平方米,生活配套设施46000平方米(生活配套设施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的7%,即18430平方米),生活配套设施中主要包括职工宿舍和职工活动中心等功能,不得安排住宅、商业、办公等房地产项目。”调整为:“534370平方米,其中:已建规定建筑面积402550.61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131819.39平方米(其中:商业300平方米、配套宿舍90700平方米、工业研发厂区36139.39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800平方米、3班幼儿园1880平方米、托育机构600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站400平方米)”。

  (六)建筑高度或层数:结合由“厂房≤6层,其余≤18层”调整为“≤100米,且需满足航空限高的要求”。

  (七)建筑覆盖率:由“≤29%”调整为“≤50%”。

  (八)建筑退红线要求:由“各边退红线≥6米,建筑布局应符合小区详细蓝图要求”调整为“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

  (九)机动车泊位数由“400辆”调整为“3737辆”,新增自行车泊位数1545辆。

  (十)备注:由“1、本项目的建设用地方案图编号为2005-003-070号。2、本项目须先编制小区详细蓝图,待小区详细蓝图审批通过后,再根据详细蓝图办理有关建筑方案报建手续”调整为:“1、宗地号:T502-0018,宗地代码:440305001002GB00383。2、本项目是根据《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规定》的产业提容项目。新建规定建筑面积包括拆除已建A1、A2栋后复建的建筑面积14845.63平方米、已批未建21293.76平方米、新建95680平方米。3、项目提容后贡献宗地范围内涉及的规划公共利益用地总面积20464.04平方米(其中市政道路18233.56平方米,公园绿地2230.48平方米),上述用地贡献后按用地性质无偿移交政府。4、根据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土建验ZG-2010-0058号、ZG-2010-0069号、ZG-2010-0070号、ZG-2011-0002号、ZG-2012-0046号、ZG-2015-0011号、NS-2018-0014号),已验收停车位共3183个,本次变更新增停车位为554辆。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5、本次新增自行车停车泊位1545辆。项目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应配置不低于配建自行车停车位30%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且集中充电区域应满足消防、安全等相关要求。6、该地块进入深惠城际、15号线、29号线一期工程安全保护区,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7、该地块进入深南高铁与深汕高铁联络线规划控制区2512.29平方米,该2512.29平方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建筑物 (含地上地下, 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侵入。请市住建部门在办理《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桩基础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8、该地块进入深南高铁与深汕高铁联络线规划控制预警区13422.04平方米,该地块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禁止侵入深南高铁与深汕高铁联络线规划控制区。请市住建部门在办理《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桩基础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9、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该用地的建设工程项目应按照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做好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并落实有关防灾减灾措施。10、因工程产生的砂石资源可直接用于该工程建设,纳入成本管理,自用之外仍有剩余砂石资源的,须编制砂石资源有偿处置方案,按程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拍挂处置。11、项目要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12、该地块涉及铁岗水库-南山水厂原水工程、西丽水库-南山水厂原水工程原水管渠蓝线4.55平方米,请按照《深圳市蓝线优化调整方案》相关要求执行并征求水务主管部门书面意见。13、本项目公共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验收。14、原《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字01-2006-0186号)作废。”

  (十一)其他告知事项:增加“1、新建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2、项目新建部分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则》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3、该项目属于临近城市高压燃气管道的建设项目,请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并征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管道运营企业的书面意见,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严格控制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4、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十二)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西丽街道中山园路1001号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5年8月9日至2025年8月18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8月18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TCL 科学园区项目规划许可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0755-26978754。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附件:项目区位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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