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公明取水口及配套交通工程临时用地手续。因该临时用地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现依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和《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该临时用地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该临时用地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公明水库公明取水口南侧,用地面积6696.98平方米。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该临时用地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符合准入类型。
三、公示时间
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22日(30个自然日)
四、公示方式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26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明水库公明取水口南侧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6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931
传真号码:0755-29937902
附件:项目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