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研究所建设的科研实验楼项目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G16101—8132号宗地,用地面积33315.23平方米,共2栋,允许建设规定建筑面积25896.73平方米,建筑功能为科研及辅助建筑。
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审查,同意变更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详见建字第4403072025GG0142580(改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本次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专此通告。
附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72025GG0142580(改1)号]
2.调整后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