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1045-0200号宗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与青春路交叉口东北侧,已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4〕2123号)及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土地合同》及补充协议”),受让人为深圳市海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宗地用地面积20838.77平方米,规定建筑面积103508平方米。根据《土地合同》及补充协议,该宗地范围内设置一所6班幼儿园(独立站地),用地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规定建筑面积1620平方米,产权归政府,由受让人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龙岗区政府,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进行分宗。
现深圳市海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上述宗地的分宗手续,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土地合宗、合宗的办理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0〕127号)有关规定,现将G01045-0200号宗地分宗事宜公示如下:
一、土地分宗情况
(一)分宗前用地情况
G01045-0200号宗地的受让人为深圳市海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面积为20838.77平方米,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期均为70年(自2025年1月21日起至2095年1月20日止),容积率≤4.97,规定建筑面积103508平方米,其中:住宅98881平方米,商业1000平方米,幼儿园1620平方米(用地面积1800平方米,班数 6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托儿所3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07平方米。
(二)分宗后用地情况
将G01045-0200号宗地分为两个地块,其中:
01地块(幼儿园地块,不含地下空间):用地面积约为1800平方米(最终以宗地图为准),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自2025年1月21日起至2095年1月20日止),规定建筑面积1620平方米,其中:幼儿园(6班)1620平方米。幼儿园不得转让,产权归政府,建成后无偿移交龙岗区政府。特别说明,幼儿园地下空间与住宅地块地下空间整体开发,归住宅地块所有。
02地块(住宅地块):用地面积约为19038.77平方米(最终以宗地图为准),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自2025年1月21日起至2095年1月20日止),受让人为深圳市海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定建筑面积101888平方米,其中:住宅98881平方米(允许分割转让),商业1000平方米(允许分割转让),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产权归政府,建成后由受让人无偿移交龙岗区政府),托儿所300平方米(产权归政府,建成后由受让人无偿移交龙岗区政府),物业服务用房207平方米(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不得转让)。特别说明,幼儿园地下空间与住宅地块地下空间整体开发,归住宅地块所有。
二、现场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二)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与青春路交叉口东北侧。
三、网上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四、媒体公示
深圳特区报。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个自然日,自2025年7月9日起至2025年7月28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开发利用科708室,赵工;联系电话:0755-28904114;并在信封上注明“G01045-0200号宗地分宗事宜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ggljkfly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G01045-0200号宗地分宗事宜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G01045-0200号宗地分宗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