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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南湾街道沙塘布中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7-05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南湾街道沙塘布中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2008年被列入《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8年度实施计划》,后被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该更新单元规划于2011年4月获批,并于2011年7月进行规划修改。2023年11月沙塘布中南片区计划调整经《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的补充公告》及区政府批准备案,拆除范围由原121333平方米减少至121062平方米,现申报主体南湾街道办来文申请修改单元规划,该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事宜已经我局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修改事项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区位

  项目位于深圳市南湾街道沙塘布社区,处于沙湾河、丹平快速路以西,沙平南路以南,沙塘布路以东区域。

  二、修改原则

  落实最新拆除范围线,在满足不改变已批更新单元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增加已批更新单元规划经营性指标且保障公共利益优先的前提下,对该更新单元二期进行分期调整,并结合现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政策要求,修改更新单元的道路交通、规划容积、建筑控制等内容。

  三、修改内容

  (一)规划范围修改

  落实计划调整内容,将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121332.5平方米减少为121061.7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由73177.4平方米减少为71388.5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面积由48155.1平方米增加为49673.2平方米。

  (二)项目分期修改

  将1-04地块拆分为1-04-01和1-04-02地块,其中1-04-01地块与1-03地块作为二期实施,1-04-02地块作为三期实施,修改后公共利益均于二期落实,且三期净拆建比不低于二期。

  (三)道路交通修改

  优化沙塘东路、沙塘中路、辉地街道路线位及宽度。其中,沙塘东路道路宽度由原10米扩宽至14.5米,沙塘中路、辉地街道路宽度由原12米拓宽至14.5米,并利用建筑退线设置1.5米的绿化空间,保障整体道路宽度不低于16米。

  (四)规划容积修改

  因拆除范围调整扣减相应建筑面积,同时结合现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范要求新增公共配套设施(12班幼儿园增加804平方米,新增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托育机构512平方米及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新增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155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占地1800平方米),因此,本项目规划容积由329800平方米增加至333445平方米,增加3645平方米,均为公共配套设施;其中,住宅由237900平方米减少至235863平方米,减少2037平方米;商业由22000平方米增加至23200平方米,增加1200平方米;商务公寓由64300平方米减少至63966平方米,减少334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由5600平方米增加至10416平方米,增加4816平方米。

  (五)建筑控制修改

  将已批规划中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停车位等修改为按照现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执行;建筑限高由100米调整至150米,其中1-03地块沿河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同时对道路出入口进行补充优化,明确机动车可开口区域。

  (六)分地块指标修改

  1-03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C1,用地面积由32453.5平方米调整为35234.0平方米,规划容积由146000平方米调整为157704平方米,容积率由4.50调整为4.48,配套设施由“12班幼儿园3200平方米”调整为“12班幼儿园4004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55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1200平方米、托育机构512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

  1-04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商业性办公用地R2+C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C1,用地面积由1-04地块18888.1平方米切分为两地块,分别为1-04-01地块10818.7平方米、1-04-02地块3500.0平方米,规划容积由1-04地块81400平方米调整为1-04-01地块67285平方米、1-04-02地块6056平方米,容积率由1-04地块4.31调整为1-04-01地块6.22、1-04-02地块1.73,配套设施由1-04地块“—”调整为1-04-01地块“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600平方米”、1-04-02地块“—”。

  四、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3.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路1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塘中路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平面媒体展示

  深圳商报

  五、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5年7月5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

  六、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1.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郑工;联系电话:0755-28923346;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塘布中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2.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塘布中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图:1.拆除范围与建设用地范围图

  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

  3.总平面布局与示意图

  4.分期实施规划图

  5.地上、地下空间控制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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