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深圳市大鹏新区重点供应设施项目建设,拟对[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4-30-02、04-31-01、04-3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4-30-02地块用地面积为349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1”,建筑限高为“30米”,配套设施为“垃圾生态化处理设施”,备注为“规划”。04-31-01地块用地面积为13828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水域(G1+E1),容积率为“—”,建筑限高为“—”,配套设施为“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公共厕所、渗透池或地下蓄水池”,备注为“规划(4%水面),预留2条建议性道路”。04-32地块用地面积为25238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林地(E4),容积率为“—”,建筑限高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04-30-02地块用地面积为346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1”,建筑限高为“30米”,配套设施为“垃圾生态化处理设施”,备注为“规划”。04-31-01地块用地面积为13372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水域(G1+E1),容积率为“—”,建筑限高为“—”,配套设施为“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公共厕所、渗透池或地下蓄水池”,备注为“规划(4%水面),预留2条建议性道路”。04-31-03地块用地面积为191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水域(G1+E1),容积率为“—”,建筑限高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04-32-01地块用地面积为21968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容积率为“—”,建筑限高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04-32-02地块用地面积为292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容积率为“—”,建筑限高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
3、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东沙路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地质公园路南侧
(二)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dp/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6月14日至2025年7月13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8336327
附件:
1.[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4-30-02、04-31-01、04-32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