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A219-0080宗地的分宗手续,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土地分宗、合宗的办理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0〕127号)有关规定,现将A219-0080宗地的分宗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A219-0080宗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航城街道,已签订深地合字(2024)1065号《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合同》),权利人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62024YG0087452号)。
A219-0080宗地面积为181551.5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交通用地,规定建筑面积289854平方米,其中住宅272504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550平方米、商业834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5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幼儿园6580平方米(用地面积5400平方米,班数18个)、环卫工人休息房10平方米、公共厕所6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1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该项目共分为三个部分,其中:盖上部分1用地面积为135061.24平方米,竖向标高为21.76米至14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盖上部分2用地面积为2844.24平方米,竖向标高为23.76米至14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盖上部分3用地面积为43646.06平方米,竖向标高为25.76米至14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
根据《土地合同》,该宗地范围内幼儿园6580平方米(用地面积5400平方米,班数18个)产权归政府,建成后由受让人无偿移交区政府;幼儿园6580平方米(用地面积5400平方米,班数18个)需在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前办理分宗。同时,根据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24〕23号)第二条第(五)点:本公告出让宗地内幼儿园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需在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前办理分宗。
二、分宗情况
将A219-0080分宗为A121-1833、A219-0081两宗地。其中:
1.A121-1833宗地:权利人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用地面积5400.0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定建筑面积6580平方米,其中幼儿园6580平方米(班数18个)。幼儿园产权归政府,建成后由受让人无偿移交区政府。该项目竖向标高为21.76米至14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
2.A219-0081宗地:权利人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用地面积176151.5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交通用地,规定建筑面积283274平方米,其中住宅272504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550平方米、商业834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5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环卫工人休息房10平方米、公共厕所6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1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该项目共分为三个部分,其中:盖上部分1用地面积为129661.22平方米,竖向标高为21.76米至14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盖上部分2用地面积为2844.24平方米,竖向标高为23.76米至14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盖上部分3用地面积为43646.06平方米,竖向标高为25.76米至14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
三、公示时间、方式及意见反馈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分宗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自然日(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17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该分宗事宜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进行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处理。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则以此方案给予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办理分宗手续。
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工;联系电话:0755-27820058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邮编:518101
附件:分宗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