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满京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共同申请办理“金硕悦府”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变更,涉及已批总平面图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狮山一街与狮明路交汇处东南侧,宗地号A641-0050,用地面积26135.7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该项目于2023年12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3YG0024388]号),并签订《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3)7117号];同月签订深地合字(2023)7117号之补充协议一,并取得变更后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3YG0024388(改1)号];于2024年8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112024GG0171420号);于2025年3月取得变更后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5YG0022511(改1)号],同月签订深地合字(2023)7117号之补充协议二,原A641-0039宗地分为A641-0050宗地、A641-0051宗地。
二、调整内容
(一)因幼儿园需独立成宗,原A641-0039宗地分为A641-0050宗地、A641-0051宗地,涉及宗地范围调整;
(二)根据深化设计,1栋一单元、1栋二单元、2栋一单元、2栋二单元、3栋阳台进深增加200mm~400mm,3栋层数由48层改为47层;根据景观深化,园林小品位置微调,3栋东侧车库坡道新增顶盖,次入口廊架顶盖调整;根据消防意见,首层架空层内非机动车位调整至室外区域,总车位数不变;根据深化设计,地上核增建筑面积调整,技术经济指标表相应调整(详见附件《屋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
本次修改不涉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和使用功能的改变,修改后的内容仍符合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要求。
三、公示时间
2025年5月18日至2025年5月30日(10个工作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狮山一街与狮明路交汇处东南侧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3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347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