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松茂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凤凰塘尾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办理“松茂御城雅苑二期”项目(宗地号A612-1285)《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变更,涉及已批总平面图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松茂御城雅苑二期项目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松白路与高墩南路交汇处,用地面积31301.3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该项目于2015年8月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GM-2015-0021号),2015年11月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5)78007号],2016年3月取得《深圳市建筑物命名批复书》(深地名许字号GM201610054),批准名称为“松茂御城雅苑二期”,2020年6月签订《增补协议书》[深地协字(2020)M8009号],2021年11月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MG-2021-0007号),2022年7月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书》[深地合字(2015)78007号之补充合同一],2023年12月取得变更后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112023GG0152316(改1)号],2024年5月取得变更后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112023GG0152316(改2)号]。
二、调整内容
根据景观深化设计,增加1栋A~D座、1栋H座裙房屋面及小区中央庭院处绿化内的人行道及廊架,微调泳池范围;根据深化设计,微调空中步行通道轮廓及增设钢结构透空构架;优化主入口台阶表达,主入口处增设钢结构顶棚;调整自行车停车位位置,取消自行车车棚;调整核增建筑面积,其余关联指标对应调整;补充表达“消防车道”(详见附件《屋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
本次修改不涉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和使用功能的改变,修改后的内容仍符合该项目《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要求。
三、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8日(10个工作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松白路与高墩南路交汇处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3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8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347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