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于2012年12月列入《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2021年7月取得专项规划批复。为更好地推动项目实施,在公共利益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申报主体深圳市新木新村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对该更新单元进行规划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等法规政策,现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区位
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新木路与文新路交会处。
二、修改原则
在不改变已批更新单元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增加已批更新单元规划经营性指标,且在区更新主管部门保障公共利益落实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对该更新单元规划幼儿园地下空间开发、公共配套设施等内容进行修改。
三、修改内容
(一)关于幼儿园地下室开发范围的修改
修改项目地下空间整体开发范围,01地块幼儿园地下空间与相邻开发建设用地地下空间整体开发。
(二)关于增加公共配套设施的修改
根据现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和准则》,新增配建社区儿童游戏场地600平方米,并将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440平方米指标中的部分指标明确规划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00平方米、托育机构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30平方米。结合龙岗区教育局意见和《幼儿园建设标准》的要求,扩大幼儿园建筑面积至3146平方米。
四、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楼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新村富新路108-1号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平面媒体展示
深圳特区报
五、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5年4月11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止。
六、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1.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南工;联系电话:0755-28906941;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2.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件:1.拆除与建设用地范围图
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
3.建设用地空间控制图——地下空间控制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