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采伐林木用途:上李朗社区黄牛胡水库山体公园二期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建设。
二、拟采伐林木位置:平湖、南湾街道。
三、拟采伐林木面积:0.3607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4月28日(5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林业科1606室,杨工;联系电话:0755-28903614;并在信封上注明“上李朗社区黄牛胡水库山体公园二期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采伐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ggljly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上李朗社区黄牛胡水库山体公园二期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采伐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上李朗社区黄牛胡水库山体公园二期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拟林木采伐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