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运用“厦门实践”经验,深入推进新时期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3〕1634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宝安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成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规划》以乐活宜居的都市核心、山海融城的生态网络、包容多样的自然栖地为愿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一心、一核、两带、多廊、多点”的生态空间总体格局,细化生态保护修复分区与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域,分类布局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同时,《规划》充分衔接《深圳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和《深圳市宝安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兼顾战略性与实施性,是宝安区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行动指南。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17日。
三、公示渠道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s://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s://pnr.sz.gov.cn/ba/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对本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附件2)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邮政编码:518100),并注明“深圳市宝安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公众意见”字样,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27812308。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5-2035年)公示稿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