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招拍挂产业用地出让工作,拟对[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07-27-01、07-27-0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
07-27-01地块用地面积为350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行政管理用地(GIC1),容积率未作规定,配套设施为派出所,备注为“规划”。
07-27-02地块用地面积为1657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为6.1,配套设施包括社区管理用房、文化活动室、邮政所、通信汇聚机房、熟食中心,备注为“规划,总建筑规模不超过100498平方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07-27-01地块和07-27-02地块合并为07-27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20080平方米,容积率为4.7,配套设施: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社区管理用房、文化活动室、通信汇聚机房等,区政府相关机构可结合实际需求进行功能调配;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50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时间
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5月3日(30个自然日)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东长路100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布路与长圳路交汇处西北侧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404室(邮编518107),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日(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883
附件:1.[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局部修编07-27-01、07-27-02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