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驰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宗地号:E2023-0001)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该项目一期于2023年5月1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SS-2023-0009号),二期于2023年8月3日取得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SS-2023-0010(改1)号)。现深圳市城综尊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该项目一期、二期工规变更,因涉及总平面图修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云线圈示部分)如下:
一、该项目本次申请采用《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24修订版)开展设计审查;
二、局部修改绿化范围,绿化覆盖率由12.12%修改为10%;
三、修改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布局,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保持不变;
四、根据以上修改,并按照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范相应修改技术经济指标;总建筑面积由151988.92㎡修改为141683㎡,计容建筑面积由147815.07㎡修改为137509.15㎡,计规定建筑面积由147815.07㎡修改为137206.46㎡,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0㎡修改为302.69㎡,不计容建筑面积保持不变;一期总建筑面积由73638.74㎡修改为68382.41㎡,计容建筑面积由72846.74㎡修改为67590.41㎡,计规定建筑面积由72846.74㎡修改为67544.15㎡,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0㎡修改为46.26㎡(垃圾收集间、屋面楼梯间及机房),不计容建筑面积保持不变;二期总建筑面积由78350.18㎡修改为73300.59㎡,计容建筑面积由74968.33㎡修改为69918.74㎡,计规定建筑面积由74968.33㎡修改为69662.31㎡,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0㎡修改为256.43㎡(垃圾收集间、防坠落雨棚下方空间、屋面楼梯间及机房),不计容建筑面积保持不变。相应修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相关数据。
经审查,上述修改后的总平面图仍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修改后的总平面图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深汕管理局二楼大厅以及项目现场同时进行展示。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总平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岑土沛,0755-22106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