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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厦光储超充示范项目短期租赁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8-03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来文申请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厦光储超充示范项目短期租赁用地,该租赁用地选址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现依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将项目申请选址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2021版)范围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厦光储超充示范项目短期租赁用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中路海关大厦旁,建设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用地面积12169.08平方米。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厦光储超充示范项目短期租赁用地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拟申请占用5年,具体情况见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二)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如意路98号

  (三)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中路海关大厦旁

  (四)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五)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8月3日起至2024年9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907室,周工;联系电话:0755-28900427;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厦光储超充示范项目短期租赁用地申请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厦光储超充示范项目短期租赁用地申请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8月3日

附件下载

公示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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