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向我局申请办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项目施工总承包Ⅰ标项目部临时用地,该临时用地涉及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用地。现依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将项目申请选址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2021版)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项目施工总承包Ⅰ标项目部临时用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大运片区国际大学园路北侧,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临时用地面积为2829平方米。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项目施工总承包Ⅰ标项目部临时用地全部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拟申请占用2年,具体情况见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2.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如意路98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大运片区国际大学园路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媒体展示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7月13日起至2024年8月1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1005室,杨工;联系电话:0755-28921896;并在信封上注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项目施工总承包Ⅰ标项目部临时用地相关公示内容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项目施工总承包Ⅰ标项目部临时用地相关公示内容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项目施工总承包Ⅰ标项目部临时用地区位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