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局申请办理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临时用地手续。该临时用地均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现依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2013修订),将项目申请临时用地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临时用地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用地面积2278.90平方米。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临时用地均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拟申请占用4年。具体情况见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二)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如意路98号
(三)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武深高速西侧
(四)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五)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5月16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1005室,杨工;联系电话:0755-28921896;并在信封上注明“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临时用地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临时用地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4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临时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