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汉园茗院A区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以东,长岭一号路以北,宗地号T506-0060,于2021年2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NS-2020-0013(改1)号)。现用地单位向我局申请变更上述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总平面图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平面图主要变更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
(一)指标调整:总建筑面积由177235.24平方米调整为177135.24平方米,其中地下核增建筑面积中共用停车库面积由38548.35平方米调整为38448.35平方米。不计容积率面积、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相应调整。
(二)北侧二层连廊预留接口表达调整。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留仙大道以东,长岭一号路以北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5月7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5月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建筑设计科,标注“汉园茗院A区项目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26975276。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特此公示。
附件:汉园茗院A区项目总平面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联系人:杜工,电话:26975276,传真:26978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