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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汉园茗院A区项目总平面图变更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4-20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汉园茗院A区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以东,长岭一号路以北,宗地号T506-0060,于2021年2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NS-2020-0013(改1)号)。现用地单位向我局申请变更上述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总平面图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平面图主要变更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

  (一)指标调整:总建筑面积由177235.24平方米调整为177135.24平方米,其中地下核增建筑面积中共用停车库面积由38548.35平方米调整为38448.35平方米。不计容积率面积、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相应调整。

  (二)北侧二层连廊预留接口表达调整。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留仙大道以东,长岭一号路以北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5月7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5月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建筑设计科,标注“汉园茗院A区项目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26975276。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特此公示。

  附件:汉园茗院A区项目总平面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联系人:杜工,电话:26975276,传真:26978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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