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中连片,保障产业发展空间,光明区结合已生效法定规划,根据《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了《光明区一级工业区块线局部调整方案》,该调整方案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出情况
调出地块共6块,面积66.72公顷,其中规划工业用地面积2.07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调出地块一位于凤凰街道塘尾社区,面积11.8公顷,法定图则规划为公共绿地、水域。
调出地块二位于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面积1.99公顷,法定图则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广场用地。
调出地块三位于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面积3.04公顷,法定图则规划为教育设施等用地。
调出地块四位于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面积36.83公顷,其中规划工业用地2.07公顷,法定图则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教育设施用地。
调出地块五位于马田街道根竹园社区,面积7.62公顷,法定图则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调出地块六位于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面积5.43公顷,法定图则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教育设施用地。
二、调入情况
调入地块共3块,面积70.95公顷,其中规划工业用地面积42.79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调入地块一位于新湖街道圳美社区,面积24.08公顷,其中规划工业用地面积14.48公顷,法定图则规划为新型产业用地、普通工业用地等。
调入地块二位于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面积4.46公顷,其中规划工业用地面积2.74公顷,法定图则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等。
调入地块三位于新湖街道圳美社区,面积42.41公顷,其中规划工业用地面积25.57公顷,法定图则规划为新型产业用地、商业用地等。
本次一级工业区块线局部调整后,全区工业区块线总规模增加4.24公顷,区块线内工业用地面积增加40.72公顷,区块线内工业用地占比超过60%,且调整后全区区块线内规划新型产业用地面积占全区工业用地比例不超过20%,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图。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4.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光明区玉塘街道新区田寮路33号
5.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光明区马田街道田园路雪仙丽文化创意园区1栋
6.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金辉路6号
7.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侨路1号A栋
8.项目现场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gm/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7个自然日,自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24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7),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371
附件:1. 光明区一级工业区块线局部调整方案(特殊教育学校、鸿大新城等项目)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