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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西乡老城地区]法定图则12-02-0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8-12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骏业塑胶(深圳)有限公司申请调整[西乡老城地区]法定图则12-02-01地块规划,拟用自有用地建设公共住房。该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原规划情况

  12-02-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52749.00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12-02-01地块重新划分为12-02-01、12-02-03两个地块。其中:

  (一)12-02-01地块用地面积由52749.00平方米调整为45698.2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配套设施:“—”,备注:现状保留。

  (二)13-02-03地块用地面积7050.80平方米,容积率由“—”调整为“6.0”,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配套设施由“—”调整为“建筑面积1980平方米的6班幼儿园(独立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

  (三)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以上规划调整情况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方式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二路10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城市主干道西乡大道与广深公路交汇处的西南侧。

  (二)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9月10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填写完请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工,联系电话:27820603,传真:27820117。

  附件:1.项目调整方案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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