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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深圳中能高重复频率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项目控制管理范围线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5-27 08: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中能高重复频率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项目控制管理范围线位于公明和新湖街道交界处,莲塘水库东北侧;用地面积514856.74平方米;本项目属于公园类项目,用于协调深圳中能高重复频率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项目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

  该项目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示意图见附件),现按照《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予以公示:

  深圳中能高重复频率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项目控制管理范围线属于“公园”。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公园项目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建设。

  本事项公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5月27日至2023年6月25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公布: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23466931

  传真号码:29937902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32)

  附件: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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