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能高重复频率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项目控制管理范围线位于公明和新湖街道交界处,莲塘水库东北侧;用地面积514856.74平方米;本项目属于公园类项目,用于协调深圳中能高重复频率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项目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
该项目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示意图见附件),现按照《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予以公示:
深圳中能高重复频率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项目控制管理范围线属于“公园”。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公园项目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建设。
本事项公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5月27日至2023年6月25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公布: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23466931
传真号码:29937902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32)
附件: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