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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龙岗管理局关于深汕路(龙岗大道至坪山大道段)整体改造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3-04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汕路(龙岗大道至坪山大道段)整体改造工程项目所属区域为龙岗区宝龙街道和坪山区坪山街道,采用主干路工程建设标准,总用地面积约592181.82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市政公用设施准入类型。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现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自然日。公示内容如下:

  一、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2021年)80935.92平方米(龙岗区41119.61平方米,坪山区39816.31平方米)。

  二、现场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二)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冬青路18号

  (三)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建设路60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深汕路(龙岗大道至坪山大道段)整体改造工程项目现场

  三、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网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pnr.sz.gov.cn/lg/

  四、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3月4日起至2023年4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4月2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为准)将反映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寄(送)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请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邮编:518172,信封上请注明:深汕路(龙岗大道至坪山大道段)整体改造工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逾期视为无意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28905390,传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3月4日

附件下载

公示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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