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使用林地用途:平湖街道雁田水库(木古河流域)水质保障工程(巡护道)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位置:平湖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1.1262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2年9月6日至9月13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9室;联系人:莫工;联系电话:0755-28918210;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平湖街道雁田水库(木古河流域)水质保障工程(巡护道)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