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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3-0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1-30 09:5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落实招拍挂出让计划要求,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推进光明区高质量开发建设,拟对[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3-04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的[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3-04地块用地面积为2352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03-04地块用地性质不变,容积率调整为“4.7”,配套设施调整为“社会停车场(库)(150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熟食中心(建筑面积155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500平方米)”。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金辉路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下朗路围合区域

  (二)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2月28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7),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158

  附件:1.[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3-0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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