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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科学城01-01、01-04、01-05三个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7-14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光明科学城01-01、01-04、01-05三个项目位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为落实上述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已编制完成光明科学城01-01、01-04、01-05三个项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预下达规模)使用方案,并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方案

  光明科学城01-01、01-04、01-05三个项目位于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和公明街道上村社区、西田社区,总用地面积62.8241公顷,其中0.0236公顷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62.8005公顷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制建设区。方案主要对有条件建设区内的0.0236公顷和限制建设区内的62.8005公顷用地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一)落实地块

  方案涉及落实地块4个,总面积62.8241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实地为林地和水域。

  本次调整方案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62.8241公顷,来源为预下达规模。使用后光明辖区内允许建设区增加62.8241公顷;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保持不变。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深圳市光明区碧眼路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

  2.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4.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和西田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3466158

  传真号码:88219876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附件:光明科学城01-01、01-04、01-05三个项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预下达规模)使用方案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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