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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含大鹏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盐灶路市政工程及U类用地)》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6-18 17:2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盐灶路市政工程及U类用地项目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坝光社区,总用地面积为11723平方米。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其中1954平方米用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规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组织编制了该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地块共3块,位于葵涌街道坝光社区,用地面积为195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在土地管制分区中属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使用。

  经核查,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坝光地区〕法定图则个案修改,调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公园绿地+水域(少部分)、规划道路,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维持法定图则用地性质不变。

  二、调出地块共4块,位于葵涌街道坝光社区、南澳街道新大社区,用地面积为195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在土地管制分区中为允许建设区,调出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作为非建设用地使用。调出地块均未经批准为建设用地,不属于非农建设用地。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在大鹏新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大鹏新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没有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没有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本方案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详见附件。

  四、本方案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2021年第1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第十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浏览或赴现场查询: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二)现场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葵涌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三楼)。

  2.坝光社区、新大社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8336362

  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特此公告。

  附件:

  1.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R01-TR03

  2.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R01-TR03

  3.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1-TC02

  4.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1-TC02

  5.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3-TC04

  6.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3-TC04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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