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使用林地用途:坪地高桥片区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范围:坪地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5.5427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6室;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28918219;邮箱:lgbgs@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附件:坪地高桥片区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