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G10213-0155号和G10213-0156号宗地合宗的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办理G10213-0155号和G10213-0156号宗地合宗手续,申请用地位于坪地街道。为顺利推进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现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的申请将上述宗地作合宗处理。合宗后用地面积57389.91平方米,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土地分宗、合宗的办理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对上述合宗事项予以公示,坐标如下:
坐标表
二、关于深规土许LG-2009-0127号、深规划资源许LG-2020-0027号《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变更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办理变更上述宗地对应的深规土许LG-2009-0127号、深规划资源许LG-2020-0027号《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根据发改《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深龙发改[2019]633号)以及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的申请对上述宗地合宗后的《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变更后指标公示如下:
(一)合宗后用地面积为57389.91平方米,规定容积率≤2.41,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46245.95平方米,规定建筑面积平方米137893.5,具体分项如下:
1.已建建筑:根据深规土建验LG-2016-0057号《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规定建筑面积24600.32平方米。其中综合楼24532.95平方米(门诊楼6930.04平方米,医技楼14763.76平方米,行政后勤楼2839.15平方米),门卫室67.37平方米。
2.已建需拆除建筑:根据《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深龙发改[2019]633号),本次拟拆除污水处理站,规定建筑面积97.85平方米。
3.未建建筑:《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深龙发改[2019]633号),计规定建筑面积113293.18平方米。包括医疗建筑面积65517.18平方米,养老建筑面积45162平方米,风雨连廊2614平方米。
(二)建筑为高层,建筑覆盖率≤50%,绿化覆盖率≥30%,停车位1430(地上50个,地下1380个),建筑后退用地红线:24米以下≥6m,24米以上≥9m。
公示期为20天(2020年8月22日—2020年9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和项目现场同时进行展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陈佳瑜 电话:0755-28919082 传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附件:1.卫星图
2.法定图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