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沙保(集团)有限公司J245-0002宗地位于沙头角保税区,2001年7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规许字07-2000-0079号),2001年7月签订深地合字(2001)6015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其中规定:用地面积为17629.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非商品房,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厂房,建筑覆盖率≤40%,建筑容积率≤2.5,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44075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六层。
现该司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规许字07-2000-0079号),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J245-0002号宗地变更规划设计条件事项公示如下:
一、根据[沙头角地区]法定图则规划,J245-0002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规许字07-2000-0079号)中,容积率从2.5提高至3.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从44075平方米提高至56415平方米(厂房56415平方米,其中2000平方米无偿提供政府用于产业用房);建筑层数从六层调整为≤90米;停车位从150个提高至330个。
二、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三、公示期7天(自2014年2月11日至2014年2月17日)。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公示期满无异议,滨海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发布,市民也可上网浏览查询。
联系人:王工,电话:25357066,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