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机场东车辆段试车线建设项目选址。申请用地范围位于福永街道,总用地面积9397.3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轨道交通用地,全部在地下层。因其中有9400.39平方米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该项目符合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准入类型,现将该项目拟选址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0天(自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27日止),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实名、书面联系我局。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 ba.szpl.gov.cn)
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地址: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2.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地址:宝安区福永大道303号)
3.项目现场(地址:宝安区广深高速公路与机场道交叉口)
(联系人:乔工,联系电话:27812595,传真:27832492,邮编:518101)
附件: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机场东车辆段试车线)项目选址范围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