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富澜路(观澜大道-安元大道)工程(边坡工程)拟临时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二、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本公示内容将在两个网站及项目现场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http://pnr.sz.gov.cn/lh/)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林晓丹 联系电话:0755-23305761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