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光明电源基地天然气直供专线项目配套分输站工程建设,保障光明电源基地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光明电源基地天然气直供专线项目配套分输站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相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洲石玉支线东侧,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074平方米,其中,分输站用地为4855平方米,分输站配套道路为1219平方米。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项目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4号),符合“市政公用设施”准入类型。
三、规划设计条件
(一)分输站工程及进站道路用地规划
1.用地面积:6074平方米(其中,分输站用地为4855平方米,分输站配套道路为1219平方米);
2.用地性质:供应设施用地(U1);
3.建筑容积率≤0.016;
4.建筑覆盖率≤1.6%;
5.建筑间距满足日照、消防等规范要求;
6.建筑高度≤5米;
7.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8.绿化覆盖率:不作具体要求;
9.01-03开口位于洲石玉支线,宽度4米,长度约90米,作为公共通道保障24小时不间断对公众开放。
(二)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线要求
1.建筑布局以最终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
2.建筑退线要求:不作具体要求;
3.建筑应与周边景观协调,并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范要求。
(三)市政设施要求
出入口、给水、雨水、电力、通信均与周边市政道路接口协调对接。
(四)其他
为给规划实施预留弹性,该项目规划选址方案边界和规划设计条件(包括用地规模、建设规模等)可根据后续项目勘察、设计等实际情况进行微调,不视为对已批准规划的调整。
四、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4月14日(30个自然日)
五、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3.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警民路10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洲石玉支线东侧
六、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请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406室,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4日(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7403514
附件:1.光明电源基地天然气直供专线项目配套分输站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基本生态控制线占用论证图件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