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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登字20240286号】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7-26 14:5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E都B座3楼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福田登记所

被继承人

(遗赠人)

被继承的不动产

《房地产证》号

继承人(受遗赠人)

备注

1

李文(****1242)

南天大厦2栋1719

深房地字第3000574643号

丁铭泽(****1513)(继承该不动产100%份额)


公示单位: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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