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向我局申请办理中心区海澜路新建工程方案设计核查意见。该项目位于宝安中心区南部,道路西起滨江大道(宝桂通道),东至湖滨西路,有8639.15平方米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2013修订版)规定,上述项目符合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准入类型要求。现按规定对上述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2日止)。在公示时间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我局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27809322
附件: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