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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依生效法律文书办理房产转移登记,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95431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名称)
备注
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95431号
许爱彪
国有建设用地使有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440306007002GB00003F00010247
泰华花园一栋2-8A
公示单位: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