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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龙岗段)公交总站项目部、清林径泵站及取水口临时用地等项目拟临时使用龙岗区林地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12-25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龙岗段)公交总站项目部、清林径泵站及取水口临时用地等项目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位置:龙岗、龙城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2.1900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1室;联系人:莫工;联系电话:0755-28918210;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龙岗段)公交总站项目部、清林径泵站及取水口临时用地等项目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1

  2.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龙岗段)公交总站项目部、清林径泵站及取水口临时用地等项目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2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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