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临时用地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用地。现依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将项目申请临时用地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临时用地共十块,公交总站工作井项目部驻地(共一个地块)用地面积共5528.98平方米,涉及基本控制线5528.98平方米,公交总站工作井项目部驻地临时用地拟作为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办公用房;清林径泵站及取水口(共九个地块)用地面积共14161.62平方米,涉及基本控制线14161.62平方米,清林径泵站及取水口临时用地一、清林径泵站及取水口临时用地二、清林径泵站及取水口临时用地三、清林径泵站及取水口临时用地四、清林径泵站及取水口临时用地五、清林径泵站及取水口临时用地六、清林径泵站及取水口临时用地七、清林径泵站及取水口临时用地八、清林径泵站及取水口临时用地九等九个地块拟作为临时施工用地。具体情况见附图。
二、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报纸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四)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如意路以南、盐龙大道以西,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清林径水库
三、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10月24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3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为准)将反映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寄(送)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邮编:518172,信封上请注明: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临时用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逾期视为无意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755-28900440,传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附件: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临时用地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