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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雁田通风排水井)拟临时使用龙岗区林地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9-22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雁田通风排水井)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位置:平湖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1.9652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9月28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联系人:莫工;联系电话:0755-28918210;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雁田通风排水井)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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