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大澳湾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的相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澳湾滨海项目
二、项目概况
大澳湾滨海项目位于大鹏新区大澳湾海域,项目总用海面积4.4887公顷。用海期限40年,用海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中的“游乐场用海”。具体详见附件。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四、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国家海洋局南海调查技术中心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澳湾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公示期: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6日,10个工作日),公众如有异议,可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411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55-28336463
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大澳湾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