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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海吉星农产品光明物流园(宗地号:A623-0015)总平面图设计调整事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12-12 17:3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光明海吉星农产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吉星公司”)来文申请变更“海吉星农产品光明物流园”(宗地号:A623-001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涉及已批的屋顶总平面图、经济指标及分期调整。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内容

  海吉星农产品光明物流园项目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楼岗大道北侧、南光高速公路西侧;海吉星公司于2018年1月通过招拍挂取得该宗地的使用权,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7)7010号],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GM-2018-0001号);于2020年5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GM-2020-0018号)。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具体详见附件《屋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

  (一)将1栋、2栋对应划分为一期、二期,相应的地下室部分随地上部分纳入一期、二期。

  (二)本项目1栋地下室西侧增加下地下室车库坡道、西侧屋面增加排烟机房,取消1栋四层南北侧上层局部屋盖、取消东侧四层上屋面坡道,1栋南侧屋面增加一架与2栋C座五层连接的天桥,1栋中间天井取消,调整为设备井道,屋面相关风机房及冷冻水泵机房布置大小及屋面标高微调;2栋裙楼西南侧室外扶梯改为室内扶梯,增加三层室内空间,增加一部分规定面积;2栋北侧一层架空层改为室内空间。

  (三)本次修改涉及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地上核减建筑面积、地上及地下核增建筑面积调整,修改后各项规划指标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GM-2018-0001号)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7)7010号]及补充合同的规定要求。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光明区马田街道楼岗大道北侧、南光高速公路西侧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3466347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07)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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