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胡勇军
二、基本情况
胡勇军作为评审专家,参加了“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外科楼至门诊楼连廊改造及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SZDL2024000449(0724-2410SZ020955),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评审活动。经查,在本项目招投标前三年内,胡勇军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为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之一,并存在劳动关系。
综上,胡勇军的上述情况已构成《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应当回避情形。
三、行政处罚结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将胡勇军记入评审专家诚信档案,并作出如下处罚:通报批评,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