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GCG2025000213
二、项目名称:龙岗区教育局2025—2026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金谷行农产品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牛湖社区观澜大田路1号2栋103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相关供应商1:深圳市青青农产品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201大岭路88号二栋二楼
相关供应商2:深圳市香江维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坪环工业城148号1栋1层及整栋和2栋整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5年8月26日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1:H包中标供应商青青公司在投标文件提交虚假的冷库校准报告2份。
投诉事项2:投标供应商香江维园公司在投标文件提交虚假的冷库校准报告2份。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本项目H包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29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