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ACG2025000150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中心医院、宝安区福永人民医院宝安区海乐华府等7家新建社康彩超一批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省天玑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490号203铺自编之四十八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6月19日发布采购公告,7月11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10月14日发布变更公告。投诉人因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招标结果存在问题。
投诉请求:1.暂停本次招标项目的后续执行程序。2.发函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证中标产品信息。3.被投诉人公开中标产品演示视频。4.若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取消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5.对投诉事项逐条核实答复。
2025年10月16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撤诉函》,申请撤回投诉。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行政裁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23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宝安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