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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食品安全城(七)·社会共治

信息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7-11-16 17:45

  治理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围绕创建标准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各方优势,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和力量,实现食品安全共治共享。

  组建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义工)队伍

  在共青团深圳市委的大力支持下,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总队正式组建。志愿者将深入广泛传播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更加贴近民生、贴近市民,引导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目前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约1200名。

  2017年5月12日,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总队成立暨授旗仪式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举行,志愿者服务总队及其下属的大学生食品安全义工队、少先队食品安全义工队和各区食品药品安全义工队共13支队伍同时授牌授旗。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书记刘广阳(前排左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李忠(前排左二)、市教育局副局长许建领(前排右二)、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董朝君(前排左一)出席活动。

  志愿者招募流程

  推进实施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民生微实事

  2017年2月8日,“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项目入选市级民生微实事项目库。该项目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与风险交流、食品抽检等延伸到社区,借用社工组织力量,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检测联动、社区共治、风险控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截至8月9日,共面向89个区举办项目推介会29场,已有62个社区主动联系“点选”该项目,已完成点选程序的社区18个。

  2017年4月14日,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联合推进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民生微实事项目的通知》(深食安办〔2017〕15号),确定在罗湖、南山、龙华开展民生微实事试点工作。

  建立完善代表委员食品安全工作交流机制

  深圳市食安办正式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每季度)沟通交流机制,拓宽代表、委员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方式和渠道。2015年9月至今已举办九场座谈交流会,对改进和完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2017年3月24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龙华基地举办第八次食品安全工作代表委员座谈交流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李忠(右排左三)主持会议, 12位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市经贸信息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完善深圳市食品安全法规建设,市食安办积极参与市人大《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立法修订工作。2016年11月1日,市人大法工委在市工商物价大厦召开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任彤(右排右四)出席会议。

  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与风险交流

  深圳市推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地参与国际食品安全相关研究与交流,提升深圳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层次与水平,在国际食品安全领域发出中国声音。

  2016年11月28-29日,2016年中国深圳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国际论坛在五洲宾馆成功举办。会议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李忠(图三后排左三)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高裕跃(图三前排左五)出席并致辞。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主席AwiloOchiengPernet(图三前排左四)、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图三前排左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副司长杜晓曦(图三前排左三)、国家卫计委食品司副司长张志强(图三前排右二)、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巡视员王夏娜(图三后排左四)出席活动。

  图一为会议现场。图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主席Awilo Ochieng Pernet接受媒体采访,她对活动给予高度评价,对深圳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和采取的一系列创新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

  经国家卫计委推荐,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于2017年7月17日-22日赴瑞士参加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第四十届年会,并在主席边会上作 “学习跟踪法典,做好风险交流”主题发言。

  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2017年3月17日,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深圳保监局联合印发《深圳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深圳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创新引入保险经纪公司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步推广”为原则,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行业发展实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保障和管理体系,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发挥消委会作用,开展深港两地食品比对

  为提振深圳本地食品消费信心,促进深圳品质消费,深圳市消委会借鉴美国消费者联盟(CU)和德国商品检测基金会(SW)的成熟经验,依托国际消费者研究与测试机构(ICRT)国际平台,开展深港两地的食品对比行动,目前已开展蜂蜜和酱油比较试验。

  2016年12月,深圳市消委会委托市品质消费研究院开展深港酱油比较试验,向承检单位送检25款标称酿造酱油,对消费者关注的酱油掺假问题、安全指标、品质指标、口感等问题进行评测。比对发现,深圳酱油所执行的国家标准不低于香港标准,标签要求更明确,氨基酸态氮、全氮、食盐指标更优。图一为承检单位检验人员正在进行检测试验。图二为市品质消费研究院开展酱油比较试验感官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