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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经验(二)

信息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8-06-04 16:01

  一、主要亮点成绩

  (一)近三年来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重点品种食品抽样合格率再创新高,辖区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则情况落实有效,坪山区“食品安全状况”绩效考核指标取得全市各区排名并列第一的优秀成绩。

  (二)嘉邻中心、坪山天虹商场分别荣获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广东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称号。

  (三)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效显著、马峦街道在全市率先完成餐饮服务巡查和公示试点工作。

  (四)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党政同责,顺利完成区-街道两级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组建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属地责任,全力推进创城工作。坪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写进《2016年度坪山区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首次将街道“食品安全状况”和“药品安全状况”纳入区2017年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首次在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本年度食品监督抽检覆盖率(以常住人口数为基数)达到香港水平。玉印书记两次带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对监管工作和农产品快检室建设等工作做出明确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永欣区长、金涛常务副区长和华平副区长多次听取专题汇报,为坪山区顺利推进创城、“一街一车一室”建设、餐饮业巡查公示试点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食品药品安全正式写入街道“三定”方案,六个街道均成立了街道食药安委,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办,“区-街道”两级食品药品综合协调机构已基本组建完成。区领导带队就创城工作对全区6个街道的23个社区开展创城工作全覆盖督导;区食药安委多次召开全区食品安全暨创城工作会议,加强部署、检查和推进,各成员单位陆续组建联络员队伍和信息员队伍,不断扩大创城宣传覆盖面,有力提升了食品安全满意度及创城知晓率。

  (二)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举措。推动“坪山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探索实施信用监管、精准监管。积极推动餐饮服务巡查和公示试点工作、食品安全“一街一室一车”项目建设,探索食品安全全链条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新模式。

  (三)动员多方参与,构建食药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区食药监、教育、城管等部门与区属95家学校第一时间签署《深圳市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组织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食药安全专项行动,落实社会监督,推动建言献策。加强食药品安全宣传培训,成立区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强化信息发布,加强宣传报道,提升社会参与度,积极构建食药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加强风险防控,推动食品安全民生工程落实。2017年,全区种植环节农产品抽检2051份,合格率98.7%;屠宰环节尿样“瘦肉精”抽检90777份,合格率99.9%,肉品抽检546份,合格率99.6%;共检疫牲畜154.77万头,检出并无害化处理病牲畜2305头、病害组织18.34万公斤。开展各环节食品抽检1919批次,合格率98.49%,比上年提高0.39%;完成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检2549批次,合格率97.4%,比上年提高0.4%;食品重点品种监测合格率100%,创历年新高。创建坪山区“嘉邻中心”首条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坪山天虹商场获评广东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新增4家市场食用农产品快筛点。全区100家校园食堂(其中区属学校食堂95家,技工学校食堂5家)和15家午晚托机构食堂全面实行量化检查,A级学校食堂达到22家。全区921家餐饮单位完成“明厨亮灶”(含所有校园食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强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试点推进食品安全“双随机”检查模式,加强食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

  (五)严格监管执法,提升食药品质量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2017年,坪山区行政、刑事案件数同比分别增长26.2%300%,均超额完成指标任务,连续3年食品安全事故数为零。食药部门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餐饮保障7次,开展食药品专项行动75次,召开告诫会14次,查处规范无证食品经营单位268家,立案处罚食药品违法案件235宗,向公安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宗。经促部门共查处“瘦肉精”检测超标案件5宗,并全部移交公安部门。卫计部门对辖区30间社康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督导,上半年、下半年食源性疾病卡监测上报率分别为72.24%29.82%城管部门共查处流动食品乱摆卖9000余宗,立案处理64宗;查处违法活禽养殖售卖行为221宗,查扣活禽1783只;排查捣毁私宰窝点3处,查扣私宰生猪15头,责令自行清理生猪9头;查处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及处理30宗,立案5宗。公安部门侦办食品犯罪案件6宗,刑事拘留10人,移送检察机关逮捕5人。国检部门改革创新,促进内外销产品实施“同线同标同质”

  三、“一街一车一室”建设和“餐饮巡查公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一街一车一室”项目建设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做好组织。陶永欣区长专题听取汇报,并对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坪山区第一时间成立了“一街道一快检车一快检室”建设工作指挥部由我担任总指挥,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印发《坪山区一街道一快检车一快检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二是科学部署,强化落实。1215日,坪山区召开“一街一车一室”建设和“餐饮业巡查试点”工作部署会,会上对该两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倒排工期明确了各时间点任务指标。1227日、19日、122日分别召开“一街一车一室”项目协调会、第一次联络员会议、第二次联络员会议,讨论研究推进事项,明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三是快速推进,确保完成。区里已确定快检车、快检室两项目建设经费1028.14万元;各街道已完成快检室场所选址并完成快检室移交工作;已完成六个快检室场所装修图纸设计,6个街道快检室装修工作进度过半;与比亚迪、沃特玛新能源汽车公司洽谈,已确定上述两公司三款车型作为坪山区快检车推荐车型;正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作,将尽快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力争年前完成专家评审。

  (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巡查和公示试点工作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由区食药安办牵头,选取马峦街道作为试点街道开展试点工作,印发了《深圳市坪山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巡查和公示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坪山区成立了由我任工作组组长,市场监管委坪山局局长和马峦街道办书记任副组长,区食药安办、区财政局、马峦街道办相关业务负责人及坪山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机构。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社区网格员基本熟悉业务并能迅速开展工作。建立工作微信群,印制了《坪山区马峦街道餐饮服务单位巡查和公示试点工作手册》,第三方巡查机构每周定时将巡查信息、快检信息和公示牌安装信息报送坪山局和马峦街道,遇到重大问题立即向辖区监管所通报执法。三是按期完成任务。安排共计20名工作人员,分为6组开展巡查。截止130日,已完成全部630家餐饮服务单位巡查、快检和公示牌的安装任务,其中在经营的共计538家,搬迁、停业共计92家,巡查中发现77家无证经营,无证发现率17.2%;共计开展快检1569批次,快检发现阳性8批次,阳性发现率0.51%,对不合格食品立即进行现场销毁,并在后续监管中开展了4批次执法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