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返回列表

首页 > 深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 创建动态

《深圳晚报》专栏:食品安全基层调研活动走进龙华区,实地了解流动食品摊贩治理工作——规范化经营让摊贩居民尝甜头

信息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8-08-21 16:58

  流动食品摊贩,一直以来都让市民“又爱又恨”,他们提供的食品物美价廉、方便快捷,是不少都市人解决早餐的首选,但其食品安全程度、卫生保障情况也参差不齐。如何平衡流动食品摊贩带来便捷与食品安全两者关系,将“双刃剑”发挥最大作用,成为不少城市监管部门“头疼”的问题。

  2017年,龙华区民治街道核发了全区首张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卡,流动食品摊贩经营者正式“持证上岗”,合法化、规范化经营让不少摊主和辖区居民都“尝到甜头”。一年过去,规范经营的流动食品摊贩在龙华区“开花落地”,惠民利民。89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党组成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李忠率相关处室负责人和食品安全专家开展“食事街知”食品安全基层调研活动,走进龙华区实地了解流动食品摊贩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工作提升提出意见和建议。

  微观食事:引进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推行摊贩食品统一配送

  在大浪街道一食品摊贩经营点,调研组看到该经营点挂着街道办核发的食品摊贩登记卡,登记卡上详细罗列了经营者、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等信息。龙华区食药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核发登记卡的流动食品摊贩,必须经过“层层考核”,只有合法经营、符合条件的食品摊贩才能纳入管理。

  事实上,早在20168月,原龙华新区综合办就正式印发了《龙华新区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工作方案》,厘清各单位职责和分工,制定食品摊贩登记工作指引,要求全面开展登记工作,为实施食品摊贩管理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20172月,“食事街知”调研组第一次走进龙华区,实地调研了龙华区民治街道8号仓,研究解决百胜集团流动餐车食品许可问题,以此为契机,启动龙华区的食品摊贩登记工作;20176月,龙华区首张食品摊贩登记卡正式核发,该摊贩点位正式由百胜集团运营其肯德基移动餐车。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街道办事处对流动食品摊贩治理的积极性,2017年,龙华区将食品摊贩登记工作纳入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指标,并组织召开多次动员推进会议,推动辖区流动食品摊贩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在观澜街道,一辆车身两米长、两米高的移动餐车吸引了调研组的注意,移动早餐车上“五脏俱全”,配备了加热、煎炸等功能。“餐车每日做好卫生保障,每日运营前要求消杀一次,运营结束也会消杀一次,我们把市、区各级印发的食品摊贩管理文件罗列在车身,保证经营合法、有依据。”合聚堂负责人韩伟说。

  据了解,《深圳市食品摊贩经营区设置管理工作指引》(试行)规定,对食品摊贩经营主体鼓励引进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中央厨房式集中配送餐饮企业开展食品摊贩式流动经营,推行摊贩的食品统一流动配送。20183月,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对有意在辖区开展食品摊贩经营的连锁企业的中央厨房组织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通过加强对该公司中央厨房的全过程监管和政策宣贯,进一步落实其食品生产经营安全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龙华区共核发食品摊贩登记卡10张,分别是民治街道1张(8号仓广场)、大浪街道7张(同富裕工业园)、观澜街道2张(桂花路)。

  但是,龙华区流动食品摊贩治理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辖区监管部门也发现此项工作深入推进存在部分困难和阻碍。一是市容环境污染,由于食品摊贩在公共道路或者在公共场所经营,难免带来一定噪声、油烟、垃圾,与目前基层市容环境管理工作的要求有一定冲突;二是食品摊贩经营高峰时段可能不在正常的监管工作时间内,且经营条件的简易性和流动性,对监管部门处理食品安全投诉和有关责任追究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三是食品摊贩的经营区涉及集体土地或者在已有的商业区设立的,需妥善解决使用是否需要交费的问题;四是相关细化指引尚未出台明确,实施登记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五是经营区的划分、经营时段的设定,需要辖区城管、各办事处甚至交委等部门的协同处理。

  食安众议:应明确流动食品摊贩退出机制

  座谈会上,“食事街知”调研组成员充分肯定了龙华区流动食品摊贩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对遇到的阻碍,调研组也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于流动食品摊贩这类特殊主体如何规范管理,市食药监局风险监测处处长黄云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黄云庆认为,流动摊贩设置应充分满足市场和市民需求,尽量不与原有固定门店产生冲突,避免形成恶性竞争。同时,这类主体的经营时间并不在正常时间段,如何管理、处罚依据要如何确定都应进一步探讨研究。

  市食药监局餐饮处副处长刘云启也提到,将流动食品摊贩纳入管理,监管部门工作内容将有所增加,辖区监管部门应做好监管力量的调配工作。对于流动摊贩特殊的经营时间,监管部门也应及时调整工作时间,做到提前谋划、有序推进。

  市食药监局食药准入处科长尹志文透露,市食药安办已经起草了食品摊贩经营区域设置管理指引,对经营、管理等多方面进行明确。目前,指引已经多次修改、征求意见,正式印发后将对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工作起到指导作用和提供技术支持。

  流动食品摊贩除了准入机制,退出机制更应明确。市食药监局餐饮流通处处长刘玉银认为,流动食品摊贩规范管理应提前规划好、布局好,应建立好退出机制,同时建立制度对相关操作细节进行明确,确保纳入管理的流动摊贩看起来舒心、买起来放心、吃起来安心。

  市城管局执法监察支队副科长葛濛则对非法流动食品摊贩打击工作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街道执法部门应加强执法监督,持续打击非法无证摊贩。而对于有证的摊贩出现影响市容环境等情况时,如何监管也是辖区监管部门应思考的重点。

  深圳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书记、副教授胡萍近年来十分关注深圳市食品安全,在了解了龙华区流动食品摊贩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后,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认为,对于流动食品摊贩而言,一般的食品风险评估、抽检信息是相对滞后的,需实施前置性监管,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市食药监局食药综合处副处长李媛则对准入流动食品摊贩的经营时段提出了建议。她认为应秉承疏治结合的理念开展工作。一是围绕宽容疏导的思路,切实聚焦市民需求,根据人流量、交通状况以及实际需求分种类因地制宜地设置经营区,避免过度担忧而裹足不前;二是以质量提升为目标,大力引进大型连锁配餐企业,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操作规范“五统一”发展连锁食品摊贩以替代品质相对较差的零散的单体食品摊贩;三是以共治共赢为途径,由区政府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齐心协力,让食品摊贩转变为“关切市民、食品安全、市容美化、特色风景”集一身的代名词。此外,如流动食品摊贩加入线上平台经营模式,监管部门也应提前谋划好监管方式。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李忠:统一标准 规范管理流动摊贩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李忠充分肯定了龙华区流动食品摊贩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认为是“把钱用在刀刃上,实实在在地做事”。对下一步流动食品摊贩治理工作如何深入推进,李忠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目前,深圳正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李忠认为,辖区相关部门对食品摊贩治理要持续改进,既不能“赶尽杀绝”,也不能放任自流,要充分了解市场需求,稳步推进。有需求的区域,应重点推进,满足需求;对于非法流动的食品摊贩,也应有针对性地打击处理。

  对于龙华区去年率先引进大型食品销售企业移动餐车的做法,李忠给予了肯定。他提到,辖区监管部门应继续积极探索,不等不靠,对于现存的问题,要结合实施指引继续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此外,李忠还提到流动食品摊贩治理工作应与“双提升”等工作统筹兼顾,既要满足市民需求,也要注意维持市容环境。他认为,辖区相关部门可借鉴新加坡、我国香港等地的先进经验,在资金、选址等方面予以支持。选址方面,李忠认为,流动食品摊贩经营区域选址、设置投放要与需求精准匹配,避免与已有门店冲突,要将其作为食品经营主渠道的有益补充。

  标准是保证流动食品摊贩规范管理的前提。李忠认为,流动食品摊贩纳入管理,标准要统一,对准入条件的标准、摊贩外观设计标准统一规定,同时要确保设置的标准指引具备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