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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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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外国语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碧路69号

  • 所在区: 盐田区
  • 邮编:518083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初中 (初级中学)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盐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5259956
  • 联系电话: 0755-25259956
官方微信
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创办于2004年9月,是区人民政府投资兴办的一所高起点、高标准的初级中学。占地面积40457.90平方米、建筑面积35878.01平方米。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良、富有献身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优良师资队伍。现有43个教学班,1791名学生,住宿生196名,156名教师,正高级、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44人,省、市区级以上名师38人。学校坚持“为每一个学生终生可持续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秉承“和谐•卓越”的校训,构建“个性与多元”、“跨界与融合”、“创新与发展”的“国际小公民”课程体系,推进“博思”课堂改革,实施“分层教学走班制”,让“有源泉、有思想、有灵魂”的教育落到实处,已成为一所校风优良、特色鲜明、质量卓越的深圳东部外语特色新样态学校。

       谢学宁,男,中共党员,1991年7月湖南师大本科毕业,湖南省特级教师,中学正高级教师。曾担任湖南省示范性高级中学校长、党委书记等职。著有《跋涉——一位中学校长的教育情怀》(湖南教育出版社)等。

  公交:M520路,M199路,M465路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40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关于明确我市公办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中水电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价联字【2004】15号 ),我市公办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维持现行标准不变,即:高等院校普通宿舍住宿生每生每学年800元,学生公寓住宿生每生每学年1200元,社会引资新建学生公寓住宿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中专、技校普通宿舍住宿生每生每学年900元;高中住宿生每生每学期450元;初中住宿生每生每学期400元。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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