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林园小学
详细地址: 盐田区沙头角园林路69号
- 所在区: 盐田区
- 邮编:518081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小学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盐田区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5362323
- 联系电话: 0755-25555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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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盐田区沙头角园林路69号
深圳市盐田区林园小学北倚梧桐山,东眺盐田港,山幽鸟鸣,宁静优美。学校占地面积一万一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九千平方米。校园内校舍整齐,绿茵环绕,鲜花盛开。顶层花园与底层园圃交相叠翠,令人赏心悦目,美不胜收。校园绿化、美化、净化。办公室和教室开通了多媒体平台;电脑室、舞蹈室、音乐室、美术室、图书馆、阶梯教室、体育馆一应俱全。学校楼梯走廊,处处所见古诗文和劝学图,时时让学生沉浸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之中。运动场上充满动感的体育壁画,营造健康活泼的体育氛围,让孩子快乐的运动,健康的成长。和谐共处与科学管理造就了林园小学的发展之路,效益之路。
易群兰,女,1968年生,湖北仙桃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学高级教师。深圳市盐田区林园小学校长,深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评估组组长。系国家级骨干教师,京苏粤中小学中青年优秀校长高级研修班成员。
先后主持国家教育部重点课题《数学教学综合评价的方法与策略》的子课题《学生数学素质发展性评价体系建构研究》的课题研究及多个国家、市级的课题研究;执教省、市级公开课二十多节;在《新课程研究》、《中小学数学》、《小学数学研究》、《湖北教育》、《重庆教育》、《师道》等国家、省级刊物发表文章二十多篇。
地铁:8号线“沙头角”站A2口出,沿园林路步行约500米到达。
公交:乘坐M199、308、M314等公交车到“沙头角地铁站”站下,或者乘坐68、B662等公交车到“园墩头村”站下。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1、资助申请条件:1.每学期注册时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证金救济的困难户子女;2.每学期注册前6 个月内领取了民政部门临时救济金的特殊困难户子女;3.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家庭子女;4.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72 号)的有关规定,领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的居民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其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下列资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表1); 2.深圳户口本; 3.学生身份证; 4.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临时救济证明》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所有证明材料由学校验原件。
(二)学校负责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填写《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2)、《义务教育原工程兵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3)、《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4)、《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经费汇总表》(表5)。学校将上述材料(含电子文档)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减免费用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区财政及时核拨给学校。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表1)
2.《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2)
3.《义务教育阶段原工程兵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3)
4.《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4)
5.《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经费汇总表》(表5)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5264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