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单位)申请、推荐、组织审核,下列成果拟通过深圳市龙华区教育教学成果奖材料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0日止(共15个工作日)。若对成果项目有异议,请书面向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部(锦绣科学园三期D栋712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537937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