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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国语湾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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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国语湾区学校

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象塘路30号

  • 所在区: 龙岗区
  • 邮编:518000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 普通高中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 餐食情况:堂食
  • 招生方式: 自主招生
  • 上级主管部门: 深圳市教育局
  • 监督电话: 0755-29395918
  • 联系电话: 0755-293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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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校长介绍交通情况自主招生

  深圳外国语学校(集团)开风气之先,创建了粤港澳大湾区第一所“不同于国际学校、双语学校、公办学校”的多元融合学校——湾区学校。

  深圳外国语学校(集团)湾区学校创办于2017年,是粤港澳大湾区第一所多元融合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深圳先行示范项目之一。学校正积极构建一至十二年级国家课程标准与IB课程框架的融合课程体系,现阶段已获得IB全学段授权以及国际学校协会CIS授权。深外湾区学校为十二年制,覆盖小学、初中、高中学段,实行小班教学,旨在培养具有中国情怀及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

  深外湾区学校面向全球招聘教师,拥有一支毕业于世界级顶尖名校、具备中国情怀、深谙中西文化精髓、拥有国际化视野的教师团队。教师团队人员构成方面,中方教师占60%,外籍教师占40%。中方教师皆为硕士以上学历,来自国内外知名大学。外籍教师均具备丰富的国际IB教学经验,均有本国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国际教育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国际意识和全球视野。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一所先行示范学校,深外湾区学校肩负着在教育管理、教学模式、课程融合上探索创新的使命。教育部原副部长、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市教育局局长及区领导曾先后莅临学校指导工作。

  学校在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标准的基础上,科学融合国际IB课程框架及IB教学方法。学校推崇学生在语言,艺术,体育,人文,科技方面的知识技能培养,构建了涵盖“基础学科”“综合素养”“职业前沿”三大板块的丰富课程体系。

  深外湾区学校已于2023年8月获得IB-DP大学预科项目授权,成为IB全学段授权学校(PYP、MYP、DP)。学校也已获得国际学校协会CIS成员认证,并获得国家课程教材研究中心对学校课程的指导,并于2021年荣获深圳教育改革创新卓越奖及深圳最受关注新锐学校年度奖。

  刘佳,深圳外国语湾区学校校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外高中部国际课程中心首任主任,熟知中西方课程体系和管理模式。参与并见证了深外国际课程中心的成长与壮大,其后负责深圳外国语湾区学校筹建工作,并担任执行校长至今。

  2011年获评深圳市杰出志愿者。2018年获评深圳市三八红旗手。

  公交站:深圳外国语湾区学校

深圳外国语湾区学校招生简章

  一、深圳外国语湾区学校概况

  1.学校简介

  深圳外国语湾区学校是由深圳市政府投资兴建、深圳市教育局领导、深圳外国语学校管理的一所多元融合特许学校。其前身为深圳外国语学校(龙岗)国际部,2017年9月在过渡校区正式开办,2020年6月迁入永久校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象塘路),校园占地面积5.1万平方米,环境优美。 深外湾区学校为十二年一贯制,覆盖小学、初中、高中学段,实行小班教学。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第一所先行示范多元融合学校,深外湾区学校由市委市政府特许批准开设,肩负着在教育管理、教学模式、课程融合上探索创新的使命,是教育部批准的深圳先行示范项目之一。

  学校已于2023年8月获得国际文凭组织(IBO)DP大学预科项目授权,成为IB全学段授权学校(小学项目PYP、中学项目MYP、大学预科项目DP),并已获得国际学校协会CIS成员认证,未来将继续致力于打造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中国特色的国际化学校。

  2.教学课程

  我校在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标准的基础上,科学融合国际IB课程框架及IB教学方法,构建了涵盖“基础学科”“综合素养”“职业前沿”三大板块的丰富融合课程体系。

  3.师资情况

  学校面向全球招聘教师,拥有一支毕业于世界级顶尖名校、具备中国情怀、深谙中西文化精髓、拥有国际化视野的教师团队。教师团队人员构成方面,中方教师占60%,外籍教师占40%。中方教师皆为硕士以上学历,来自国内外知名大学。外籍教师均具备丰富的国际IB教学经验,均有本国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国际教育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国际意识和全球视野。 

  4.育人理念

  学校旨在培养具有中国情怀及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我们的目标是在学生心中播散清晰的道德标准,塑造具备国际素养并深谙中国文化的科技领袖。

  二、招生政策

  1.招生计划:以学校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招生对象:面向全市招收中国籍(不限户籍、含港澳台籍学生),及在中国合法居留的外籍学生。

  3. 语言要求:英语为学校主要教学语言。学生英语实际应用能力需达到相应就读年级的学习要求。

  4. 特殊学习需求:学校暂无法提供必要资源支持有特殊学习需求者。家长必须提前向招生办公室咨询了解详细信息,以确保学校有相关资源满足学生的特殊学习需求。

  5.学费标准:

  年级

  学费(人民币)/整学年

 一至五年级

  165200RMB

 六至十年级

  178400RMB

 十一至十二年级

  210000RMB

  学费每年根据实际支出等因素进行核定,可能会有所调整。

  * 以上费用包括学费包括日常学费、课本及图书馆书籍的使用、教学软件费用、基本教具、实验室,体育和健身设施的使用等。

  * 学费不包括餐费,校服费,校车费和寄宿费。

  6.其他费用标准:

项目名称

  费用标准

餐费(按天核算)

  一至二年级:课间餐10元/餐;午餐20元/餐

  三至五年级:课间餐10元/餐(可选);午餐25元/餐

  六年级及以上:午餐25元/餐;晚餐25元/餐

  *住宿费以当年公布的价格为准。

  三、招生流程

  网上申请→审核与评估→招生结果确认

  第一步:网上申请

  所有申请必须通过官方平台https://sga.openapply.cn/apply,纸质申请不被接受。申请学生家长必须完整提交以下信息资料:

  1) 在线申请表

  2) 学生健康信息表

  3) 家庭陈述

  4) 学习报告单

  5) 老师推荐信

  * 请知悉: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在您完整提交申请后,招生流程方可移至第二步。

  第二步:审核与评估

  校招生办公室将严格审核完整递交的申请。会进一步联系家长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素养测评。

  第三步:招生结果确认

  通过审核和测评后,家长将收到录取通知邮件,需在收到邮件后一定时间内确认申请学生学位。具体信息请以邮件内容为准。

  若您在报名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与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电话:+86 0755 29395900       +86 0755 29395908

  邮箱:admissions@slis.net.cn

招生办公室

深圳外国语湾区学校

二〇二三年八月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深价联字[2002]37号文),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一至五年级:145000元/学年  六至十年级:155000元/学年  十一、十二年级:210000元/学年

收费依据:  《关于研究深圳外国语湾区学校办学事宜的会议纪要》(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20〕76号):主要通过市场化机制调节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  六至十二年级:8000元/学年

收费依据:  《关于研究深圳外国语湾区学校办学事宜的会议纪要》(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20〕76号):主要通过市场化机制调节收费标准。

资助奖励(国家) 资助奖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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